适用范围: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高频手术设备和2.1.110中定义的医用高频附件的安全要求,这种设备和附件以下称为高频手术设备。
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50 W的高频手术设备(如微型电凝器,或者用于牙科或眼科的设备)被排除于本专用标准的某些要求之外,这些排除会在相关要求中指明。
读者对象:
高频手术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监督部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9706.4-2009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igh frequency surgical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 2009-05-06
实施日期: 2010-03-01
出版语种: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