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火花试验防爆容器罩
有机玻璃防爆容器罩,用于甲烷、丙烷、乙烯、乙炔、氢气等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试验混合气体的火花点燃试验;
容积至少为250cm3;
玻璃防爆容器厚度约10mm;
承受爆炸压力至少为1.5MPa。
火花点燃电极设备
接触电极之一是由带有两道槽的旋转的隔电极盘组成;另一接触电极是由固定在的极握(极握用黄铜或其他适当的金属制造)上的4根钨丝组成。旋转的极握使钨丝在开槽的隔盘上滑动;
钨丝电极是由4根自由长度为11 mm、直径为0.2 mm的钨针均匀地固定在38 mm×38 mm的钨针固定盘的四角上组成,它以80 r/min的速度旋转(由电机带动极握转动);
镉盘电极由直径为30 mm、并与圆心对称开有2道深2 mm、宽2 mm的通槽隔盘组成,两通槽之间的距离为13 mm,它以19.2 r/min的转速相对钨针固定盘反向转动;
镉盘和钨针固定盘两轴之间水平距离为31mm,两轴之间和试验装置底盘之间是相互绝缘的,两轴由不导电的齿轮结合,齿轮传动比例为50:12,两轴通过齿轮带动组成一点火装置;
为记录电机带动极握轴的转数,应具备计数器;而且当爆炸性混合物被点燃之后,具备能够自动停止拖动电机或计数器停止计数功能。
标定试验装置(电路)
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性,每组试验前后均应对火花试验装置的灵敏度进行标定,标定电路参数符合GB3836.4-2000表7的规定。若装置合格,则连接被测电路,对被测电路进行本安性能检测;
火花试验装置充入规定试验气体后,应在接正极时旋转不小于400转和不大于440转,若爆炸性混合物至少出现一次点燃,则认为该装置灵敏度合格。
火花试验自动控制配气系统
火花试验自动控制配气系统为火花试验的配套装置,由自动配气控制系统、电气控制台(有手动和自动功能)、计算机控制火花试验系统等部分组成;
自动配气控制系统,将甲烷、丙烷、乙烯、乙炔、氢气和空气通过流量控制器混合,再配有气体分析仪实时采样和显示浓度值,利用单片机来自动调节和控制流量控制器使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保持稳定,符合GB 3836.4-2000第10.2项爆炸性混合气体浓度的要求。1.5倍安全系数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作为火花试验的混合物气体浓度符合GB 3836.4-2000表8的要求;
自动配气装置包括,气罐、阀门、减压器、流量控制器、混合罐、气路电磁阀、真空泵、空压机、熔断器、流量控制器、爆炸性气体配气装置、二元配气装置、单片机、出口阀。具备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功能、气体浓度显示功能;
计算机控制火花试验系统:具备火花试验装置外围设备的单片微机控制自动化系统。能测量火花爆炸时的电压、电流和电弧形状、温度等参数,并且能自动采集、储存、显示以及打印上述参数曲线。
技术指标
标准火花试验装置主要适用范围:
试验电流不大于3A;
对于电感性电路,电感应不大于1H;
对于电阻性和电容性电路的开路电压不大于300V。
灵敏度:在电压为24 V、电感量为90 mH~100 mH,相应的爆炸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并在相应的标定电流时,主电极应在400转内点燃;
稳定性:按灵敏度的试验条件连续试验5次,每次均应点燃。试验装置经过几千次甚至上万次的火花试验后仍能保持它的灵敏度;
重复性:即试验装置的触点损坏后,换上新触点也能达到灵敏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试验环境条件:温度:(20±5)℃、湿度:≤95%RH、大气压力:86 kPa~110 kPa
判定准则:直流:400转不点燃(约3200个火花)为合格;交流:1000转不点燃为合格。